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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都知道,我是沈斯年的舔狗,
喜歡他喜歡的都瘋了。
沈斯年是富二代,家里有錢,人長得也帥,學校里暗戀他的女生數不勝數。
在他的追求者里我算不上最打眼的,拿貧困補助的窮學生一個,也不夠漂亮。
但我比起別人有個優勢,就是夠不要臉。
我隨叫隨到,沈斯年可以隨意使喚我。
我記得他每周的課表,知道他住什么地方,背的過他的手機號。
沈斯年那些朋友最開始說我是他隨叫隨到的傭人,其實倒也沒錯。
他喝多了我會半夜去接他,能照顧他一整晚不合眼,
他起不來上早八的課我都能翹了自己的課去替他去答到。
就連他心血來潮凌晨想吃東城的蛋糕我都能毫不猶豫的爬起來跨過整個城區去買。
沒有人會懷疑,所有人都覺得我喜歡沈斯年喜歡的全無尊嚴。
好像我在他面前搖尾乞憐的做這些,都不過是戀愛腦發作舔狗附體的讓他多看我一眼。
但其實沒人知道,又或者說是沒人留意,
沈斯年喝多了,我半夜打車去接他他會給我轉路費,
我凌晨爬起來去給他買蛋糕他也會給我轉蛋糕錢,
就連我幫他代課答到,他都會付我代課費。
這種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少爺們有個通病,
那就是在象牙塔里住久了,壞也壞的很有限。
他其實挺享受這種,被全方位無死角倒貼的感覺,但良好的家境又讓他不能全無愧疚的享受這一切。
于是他在盡情使喚我的間隙里付了我一點錢,
恰好可以就此抵消他那點微不足道的愧疚感。
雖然這本質上和他路過天橋隨手給乞丐的碗里扔兩塊錢,就能心安理得的罵一句好吃懶做是一樣的道理。
但他也因此誤會了一件事,
我不是因為太喜歡他了才能這么犯賤的隨叫隨到。
我是買櫝還珠,我壓根就是為了他高高在上施舍出來的那點小錢才這么不顧尊嚴。
我很窮,非常窮,
如果這個世界上存在不違法且來錢快的方式我都會很樂于嘗試。
但事實證明這么討好他,確實比出去兼職性價比高多了。
所以在某種程度上,
我們的確算得上錢貨兩訖。
更新時間:2024-12-20 20: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