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成就圣人便能不死不滅,這是整個紫宵宮內眾人所追求的最終目的!
當然,也包括龍軒!
否則的話,龍軒也不會在斬三尸時,選擇的靈寶皆為可成長性,可提升型的寶物。
為何龍軒沒有用靈寶斬尸,就是因為一旦用靈寶斬尸就不可逆。
除非是先天至寶,否則,沒有任何成長性,提升性。
可洪荒之中,已知的先天至寶只有三件,剩下的都是極品先天靈寶,難不成要從鴻鈞手底下去搶靈寶?
龍軒自問自己沒這個實力,所以還是算了吧!
不如用先天靈根斬尸,只要自己有足夠多的資源,好好培養一番,勢必可以讓先天靈根成長為極品先天靈根,乃至混沌先天靈根。
“敢問道祖,三類成圣中,哪類最為厲害?”
就在眾人激動之時,接引準提問了個問題。
聽到他們的話,紫霄宮再度安靜下來,眾人也將目光紛紛投向鴻鈞!
“無論何種方式得證混元,非大法力不能成之。不論是力證得道、斬尸得道還是功德得道,都不過是【大道三千,取一之道】,途徑不同,殊途同歸,萬法歸一?!镜馈繜o貴賤之分,否則【道就非道】,爾等可明白?”鴻鈞深奧的解釋道。
“道不分貴賤,也就是說三類證道法是同等的?”眾人呢喃一聲,仿佛都明白了什么。
但鴻鈞這個時候說的話絕對不可完全相信,如果是有足夠強的靈寶斬尸,或者足夠多的功德證道,倒是可以與以力證道相比較。
可若是不用足夠強的靈寶,或者功德不夠多,試問如何能夠與以力證道相提并論?
均不見日后六圣之中,女媧實力最弱,其次就是準提。
他們一個是功德證道,一個是斬三尸證道,為何在圣人之中實力最弱?
所以,對于鴻鈞的話,龍軒只是笑了笑罷了!
“多謝道祖解惑!”
眾人回過神來,感恩道!
點點頭,鴻鈞又道:“可還有其它問題?”
“敢問道祖,如何才能獲得成圣之基鴻蒙紫氣?”
沉吟半晌,一直站在角落中的鯤鵬,問出了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
在眼下看來,最適合眾人證道的辦法就是斬三尸證道。
畢竟這個證道之法沒有那么虛無縹緲,眾人可以看得到。
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鴻蒙紫氣在哪?
再度將目光轉向鴻鈞,眾人等著鴻鈞開口。
“鴻蒙紫氣,在我這里!”
隨著鴻鈞的話音落下,整個紫霄宮內仿若晴天霹靂,所以人都被鴻鈞的話給震驚到了。
也不知道是誰最先下跪,接著仿佛被推倒的米諾牌一般,一個個齊刷刷跪下,向鴻鈞祈求鴻蒙紫氣。
“求道祖賜予我等鴻蒙紫氣!”
“道祖,我乃您欽定的男仙之首,鴻蒙紫氣合該我得!”
“道祖,我乃妖族之首,也該獲得鴻蒙紫氣!”
“求道祖看在我西方貧瘠,不遠萬里前來聽道的份上,賜予我兄弟二人一道鴻蒙紫氣吧!”
......
“安靜!”
聽著紫宵宮內的哭吵聲,鴻鈞面色一沉,看向眾人,語氣森冷的喝道。
眼見鴻鈞生氣,眾人心中大驚,連忙閉嘴,不敢高聲言語。
又等了幾息,待到眾人徹底安靜下來,鴻鈞這才拿出六道鴻蒙紫氣。
這六道鴻蒙紫氣乍一看與之前龍軒獲得的系統獎勵鴻蒙紫氣相同,可龍軒卻清楚,二者之間的差距極大!
龍軒之前所獲得的鴻蒙紫氣是純粹的,是天地間最純粹的靈氣,沒有一絲一毫的添加雜物。
而現在鴻鈞手中的六道鴻蒙紫氣,卻摻雜著一縷殘念,準確來說,應該是鴻鈞的殘念!
人都說大道至公,天道無私,天道說白了有點類似一種機器,他沒有任何情感,也不會想到去謀害哪一個人。
之所以為了補全自身,也是希望可以提升等級,有朝一日達到大道級別。
所以,天道不可能去謀害洪荒眾生。
但天道不會,鴻鈞卻會!
鴻鈞干嘛要平白無故講道,平白無故收徒賜寶,并且平白無故助人成圣?
難道就為了給自己日后樹敵?
鴻鈞又不是傻子,他自然不可能那樣做!
因此,鴻鈞這么做的一切原因,都是為了自己,而他的目的,就是謀劃洪荒眾生的氣運,從而達到可以令自己完美融合天道!
眼下而言,凡是接受鴻鈞鴻蒙紫氣的人,就等于欠了鴻鈞一份天大的因果,這份因果是要還的。
而償還的條件,便是自身氣運!
簡單來說,算是一種交換吧!
鴻鈞將鴻蒙紫氣給出去,得到的是某人身上的部分氣運!
當然,不是暫時的,而是永久的氣運!
氣運這東西看似看不見摸不著,但卻真實存在,且還無比重要!
每個人的氣運多少都是天生的,無法后天修成,一旦氣運流逝,后果不堪設想,正因為氣運如此重要,所以鴻鈞才會憑白無故的把手中的成圣之基鴻蒙紫氣送與他人!
不過不論鴻鈞怎樣算計,都和龍軒無關。
他反正有一道純粹無比的鴻蒙紫氣,不論是自己用,還是給其他人,都完全OK,不會有任何隱患!
微微掃了眼眼前跪倒的眾人,鴻鈞不禁有些失望!
龍軒居然沒有跪下祈求鴻蒙紫氣,若是龍軒肯要,他一定給!
畢竟他能感受到獨屬于龍族的龐大氣運,別的不說,龍軒身上一人的氣運就已經超過了三清女媧加上接引準提。
如果能將龍軒的氣運抽出一道,怕是他能立刻合道。
但龍軒在這么巨大的誘惑面前居然不為所動,這讓鴻鈞也頗為感嘆,大氣運者果然心志堅定!
掃了眼眼前激動的眾人,鴻鈞緩緩說道:“大道至公,天道無私,吾將要合道,追尋更高深之境界,此次講道過后,吾將收徒數人,代天道教化世間萬物,替吾教化生靈!”
更新時間:2024-12-05 20:58:12